2025年春季丹东市中心医院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人)
发布:2025/5/30 9:38:41 被浏览:865次
为加强我单位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总人数为9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中心医院2025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27日(含)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丹东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丹东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和招聘院校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8点至2025年6月6日24:00。
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发送至我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邮件主题命名与报名文件名一致)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丹东市中心医院2025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考官提问13分钟,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原则上一律采取现场面试,特殊情况(如疫情因素等)可采取视频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果作为最终录用依据。
3.面试时间:2025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丹东市中心医院办公楼(8号楼)六楼小会议室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我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我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我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含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责任。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网上报名邮箱
ddszxyyrsk@163.com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日):
丹东市中心医院:0415-2590125
政策咨询电话:0415-6163944
纪律监督电话:0415-25901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
信息来源:http://www.ddzxhospital.com/pages/news.asp?id=13928
一、招聘方式
(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总人数为9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中心医院2025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27日(含)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丹东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丹东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和招聘院校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8点至2025年6月6日24:00。
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发送至我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邮件主题命名与报名文件名一致)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丹东市中心医院2025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考官提问13分钟,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原则上一律采取现场面试,特殊情况(如疫情因素等)可采取视频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果作为最终录用依据。
3.面试时间:2025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丹东市中心医院办公楼(8号楼)六楼小会议室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我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我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我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含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责任。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网上报名邮箱
ddszxyyrsk@163.com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日):
丹东市中心医院:0415-2590125
政策咨询电话:0415-6163944
纪律监督电话:0415-25901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
信息来源:http://www.ddzxhospital.com/pages/news.asp?id=13928
时间:2025/5/30 9: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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