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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恩施来凤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2025/6/6 5:22:43 被浏览:710次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有1家事业单位6个岗位计划引进专业人才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来凤县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渠道:本次人才引进考生报名、查询,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均通过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18-8246006。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17:00。考生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2025年6月1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网上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12:00,来凤县人社局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已经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

  (二)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该岗位人员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原则上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计划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五、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数是否达到1:10确定是否增加笔试,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数达不到1:10(不含10)的,直接进入面试;达到1:10(含10)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2.其余报考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4.具体测试方式根据岗位报考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后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招考录用栏另行公告。
  (三)有关要求
  1.测试(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表》中该岗位面试入围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同一岗位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无免笔试对象的,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面试考前划定,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应专门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4.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由来凤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恩施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引进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设置最低合格线,达到加试最低合格线的,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来凤县人社局按人才引进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来凤县人社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来凤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由来凤县人社局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自受检考生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将书面备案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来凤县人社局。
  八、公示和备案
  来凤县人社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管理
  (一)用人单位以来凤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拟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最低服务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因来凤县实际用人单位编制数不足,现使用来凤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编制(“编制周转池”)用于本次人才招引工作,待被聘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转正后,及时将被聘人员编制转隶到实际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引进岗位测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线)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实行候聘制度
  来凤县人社局对完成测试、达到相应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库,为候聘人选保留候聘资格,候聘期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如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因工作需要,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报来凤县人社局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申请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一、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来凤县人社局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可依规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试、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人才引进测试成绩、体检、考察、备案对象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本公告涉及的有关政策、相关报考条件的口径由中共来凤县委党建和人才办、来凤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来凤县委党建和人才办 0718-6275118
                来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0718-6287831
  监督电话:来凤县人社局   0718-6282268  

  中共来凤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

  信息来源:http://rsj.enshi.gov.cn/xxgk/fdzdgk/zkly/xsydwzkgg/202506/t20250604_1706155.shtml

时间:2025/6/6 5:22:43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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