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2025/6/19 10:12:12 被浏览:719次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第二批)》。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5年6月17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6:00
审查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9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25年7月6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预计在7月12日至7月13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做好准备。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第二批)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6288189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Eoy9oXgezaKo-obj5GkZw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第二批)》。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5年6月17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6:00
审查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9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25年7月6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预计在7月12日至7月13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做好准备。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第二批)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6288189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Eoy9oXgezaKo-obj5GkZw
时间:2025/6/19 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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