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20人公告
发布:2025/6/30 9:44:45 被浏览:639次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是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研究工作,负责产业大数据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资金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及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协助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急需人才20名,岗位详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应聘人员还应满足引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其中:
1.引进人员类型,“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申请材料发送至wuzhikai@gz.gov.cn,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
由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引进单位先对应聘人员邮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再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并书面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评价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进入考核评价人员。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引进单位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按引进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
(五)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个人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引进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由引进单位与获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其他有关问题情况说明
(一)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引进考核评价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引进组织方无关。
(三)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引进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引进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公告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3757116、020-83757129、020-83123878;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123866。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331342.html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是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研究工作,负责产业大数据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资金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及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协助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急需人才20名,岗位详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应聘人员还应满足引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其中:
1.引进人员类型,“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申请材料发送至wuzhikai@gz.gov.cn,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
由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引进单位先对应聘人员邮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再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并书面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评价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进入考核评价人员。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引进单位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按引进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
(五)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个人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引进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由引进单位与获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其他有关问题情况说明
(一)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引进考核评价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引进组织方无关。
(三)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引进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引进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公告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3757116、020-83757129、020-83123878;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123866。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331342.html
时间:2025/6/30 9: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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