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4人公告
发布:2025/7/1 14:07:31 被浏览:315次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8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xykrcgz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5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考核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负责,可采取面试试讲、学术评议等方式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联系人:人才工作部
咨询电话:0351-7820622
监督(举报)电话:0351-78206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5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506/t20250630_9892485.shtml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8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xykrcgz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5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考核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负责,可采取面试试讲、学术评议等方式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联系人:人才工作部
咨询电话:0351-7820622
监督(举报)电话:0351-78206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5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506/t20250630_9892485.shtml
时间:2025/7/1 14:07:31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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