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包头市事业单位招聘309人公告
发布:2025/7/3 9:18:39 被浏览:150次
一、公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9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自治区及包头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工作者”和“退役士兵”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12:00,交费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17:00
2.本次招聘将部分“办公综合”“文字综合”“财务会计”岗位集中设置为“优选岗位”,采用“先考试、后选岗”的方式进行,其余为普通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优选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审核,“普通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报考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7月15日至1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公告。
(五)面试
1.除部分采用“试讲”方式的面试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外,其他全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登记表》等,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其中,采取试讲方式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七)选岗
“优选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选择具体岗位。最后排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将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选岗环节的人员。
选岗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进行选岗,岗位一经确定将不再进行调整。请考生届时保持电话畅通,拨打本人预留电话无法接通或多次无人接听,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变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号、改号、空号、停机、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等)导致联系不上,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因故出现空缺的岗位,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及选岗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将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原则上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地区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十)其他要求
1.《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备注栏注明所在旗县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聘单位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要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2.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培训科0472-61999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0472-5221938
监督举报电话: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2-6169995
咨询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nVxCtoXSvLNuq2ZJxM8eQ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9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自治区及包头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工作者”和“退役士兵”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12:00,交费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17:00
2.本次招聘将部分“办公综合”“文字综合”“财务会计”岗位集中设置为“优选岗位”,采用“先考试、后选岗”的方式进行,其余为普通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优选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审核,“普通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报考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7月15日至1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公告。
(五)面试
1.除部分采用“试讲”方式的面试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外,其他全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登记表》等,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其中,采取试讲方式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七)选岗
“优选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选择具体岗位。最后排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将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选岗环节的人员。
选岗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进行选岗,岗位一经确定将不再进行调整。请考生届时保持电话畅通,拨打本人预留电话无法接通或多次无人接听,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变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号、改号、空号、停机、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等)导致联系不上,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因故出现空缺的岗位,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及选岗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将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原则上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地区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十)其他要求
1.《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备注栏注明所在旗县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聘单位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要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2.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培训科0472-61999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0472-5221938
监督举报电话: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2-6169995
咨询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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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7/3 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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